******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
一、企业基础信息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
2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************32
3、法定代表人:金光
4、联系方式:******
5、厂址:本项目位于双辽市郑家屯街北勤委,厂区中心坐标经度:123°32′27.49″,纬度:43°30′11.45″。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沥青混凝土。
7、产品及规模
年生产沥青混凝土170000t。
二、企业排污信息
2.1污染物排放情况
1、废气
①有组织
企业设置两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,现有4处废气排放口,均为一般排放口,DA001、DA002排气筒高度均为15m,出口内径0.3m,DA003、DA004排气筒高度均为8m,出口内径0.3m。
DA001、DA002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沥青烟、苯并芘,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-1996)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。DA003、DA004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林格曼黑度,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3271-2014)中燃油锅炉标准要求。
②无组织
厂界无组织颗粒物、苯并芘及沥青烟均能能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。
2、废水
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,定期清掏做肥料,不外排。
3、噪声
厂界噪声值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。
4、固废物
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回收粉尘、不合格石料、实验室废样品、废导热油、滴漏沥青、废活性炭,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,不合格石料、实验室废样品外售用作铺路材料,废导热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理,滴漏沥青由沥青供应单位回收利用,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,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,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。
2.2总量达标情况
本项目排污许可为简化管理,仅废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进行许可,根据企业监测数据可知,各污染物浓度满足排污许可中各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的要求。
三、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
1、废气
本项目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及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,经有组织排气筒排放,企业每年对有组织气体进行例行监测,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。
现有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。
2、废水
本厂区废水全部进入自建的防渗旱厕内,不外排。
3、噪声
各生产设备底座加减振垫、生产时保持厂房门窗密闭等措施,车间内罗茨风机采取基础减振、加消声器等措施。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
1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
企业已编制环评报告并取得环评批复。
2、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
企业已申请排污许可证。
五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情况
已经在排污许可填报网站进行填报。